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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手中国
2007-6-14 11:20 阿迪
管乐销售与二手市场论坛【销售版版规】-请注明交易类型(发帖前必读)

[size=4]本版设立的目的是为大家提供一个乐器及其配件的交易平台,为了维护大家的交易环境,请大家遵守以下版规:

1、严禁在销售版面发表毫无技术纯粹灌水的主帖,但是关于二手买卖的技术性帖子允许存在,例如:乐器的各项性能,配件买卖注意事项,询问保修标签属于哪档。。。等等原则上有助于买卖的帖子。另外,交易成功送分等表示感谢的帖子请到【销售杂谈区】发表。

2、卖家卖产品必须标价说明,如买家需要询价的,请务必留下联系方式(QQ或手机号码等等)。

3、注册多个ID、用“马甲”顶帖的,一经发现马上删除帖子,同时给予“警告”一次,警告三次封ID

4、论坛资源是大家的,个人不应该过多占有首页资源,除了版主版务处理外,个[b]人买卖的主贴在首页不应超出3帖,同一时期的买卖应集中在一帖销售。[/b]

5、卖方发贴时可标注发贴类型为:【实价销售】,当卖方选择此发贴类型后,则此贴内将不得进行任何讨价还价以及各种对物品本身价值的评论,如有违规的,请卖方直接到【交易投诉区】举报,被举报者第一次违规的,版主将删除回帖处理,第二次违规,处以最少三天的封ID处罚,另外,如卖方没有举报砍价者,则视同放弃申诉权利。

6、由于各类乐器产品价值千差万别,市场指导价一时之间也没有共识,因此,不使用发贴类型为实价销售的帖子,跟贴者可以进行回帖侃价,不存在恶意压价之说。

7、出现交易纠纷后,应第一时间寻求对方解决问题,在双方协商无效后,在版主介入之前,买方的投诉可在销售板块内【交易确认/投诉区】发表一主帖投诉,卖方也可以在【交易确认/投诉区】发表另外一主贴投诉(严禁满版飞多贴重发),除了买卖双方外,任何第三方不得在二手电脑区发表帖子(可到【版务区】发表意见),版主介入之后,综合两贴意见集中一帖处理,处理结果置顶公告,

8、在【交易确认/投诉区】经版主确认的帖子内容,可作为交易证据,另外,当两件交易纠纷出现时,版主优先处理已经在交易确认区备案的帖子。

9、请大家在交易过程中注意言语的得当,一旦在交易纠纷过程中出现辱骂他人的行为,即使是胜诉方,也会因辱骂得到相应的版规处罚。挑起争斗、辱骂他人、地域或种族歧视者,恶意灌水者封发言权,情节严重者删除论坛帐号。

10、通过支付宝等网上中介交易的请分别到各自网站申诉仲裁,本站内投诉一概不受理。

11、网上交易有风险,交易须谨慎。管乐中国论坛只提供信息平台给网友,而不对交易所产生的纠纷负责。相关版主可视交易纠纷的情节提供一定的帮助和协调,大家也应该知道,版主处理,最重的处罚也就是封ID和曝光处理,所以,希望及时挽回损失钱财最有效的途径还是第一时间报送公安机关处理。

12、如涉及到对版主的投诉,请在发贴后将内容备份,然后把同一份帖子内容发给管理员。

13、管乐销售和二手市场板块版是管乐中国论坛的一部分,因此,在此版的所有发贴均须遵守管乐中国论坛守则。[/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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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4]14、[size=6][color=#0000ff]出售、求购物品的帖请在标题前注明[出售]或[求购]字样,若与本版无关的主题帖将被转移到其他版面或直接删除。[/color][/size]

   

管乐销售与二手市场版块管理层保留对以上版规的解释权,并不定期补充,本规定自发布日起实施![/size]

[[i] 本帖最后由 阿迪 于 2008-7-15 01:10 编辑 [/i]]

2007-6-14 11:37 蓝色海岸
我要说的是 我第一次给人加精 哈哈 写的非常的好!!顶了!!!!

[[i] 本帖最后由 蓝色海岸 于 2007-6-14 11:41 编辑 [/i]]

2007-6-14 23:06 阿迪
谢谢“蓝版”鼓励!

2007-6-15 15:06 蓝色海岸
呵呵 太客气了!!!

2007-11-19 01:13 圣迪
新来的,一定遵守规矩,如有不对之处,请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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