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7-24 22:28
阿加西
大家好,我也曾用此名在“中华管乐网”发表了一点对“徐XX”看法,而且只是说了一
些心里话和实话,但也被禁发帖子了。
我真不知道“中华管乐网”和论坛的班主和“徐XX”时什么关系?!他只会发表象“大
卫同盟”这样“侃侃”而谈,却不敢回答问题的文章。他们删除了流泪鱼的文章,最可
耻的,是在恢复人家文章时,篡改了内容!(原文是九大条,文章很长。)
既然“中华管乐网”不能提供一个公正平等的交流平台,我只能借贵网站来跟那边的帖
了,也希望众网友来此论谈!
以下就是接着那边论坛的跟帖内容:
急了!急了!!都谈到“负法律责任”了!有点意思。我本想点你一下就走人,继续当
我的浏览客,没想到:与你有异议的,就是“几次改名的流泪鱼”。看来你是真急了!
!!
那好,既然你肇我,那我就多说两句。在流泪鱼的文章被删除之前,我阅读并下载了全
文。
我又仔细地看了好几遍,除了第六条的最后一句有点过分以外,还真没看出有向你说的
哪些“狰狞”、“公开诋毁”、“极尽诽谤”、“恼羞成怒”,而你现在却------?!
论坛,本身就是一个可以争论、辩论、讨论,赞同与否定,以及批评和表扬的地方。“
也要让广大网友能够说话,说实话,说心理话.一切要实事求是”的地方。去伪求真,也是
论坛的一个重要目的。
我现在之所以站在眼泪鱼这边,主要原因是因为他写的文章有条有理、层次清楚,也可
以说有理有据(理据的真假,可以进行辩论),此文却有过激之嫌,但无诽谤之意。(
强烈建议将帖子恢复,让众网友评估。)
我之所以想点一下你,最主要原因是你吹得那两句的动静,实在是让我不敢恭维!(让
众网友都去听一听,我想你还不至于马上去进行狸猫换太子的动作吧!)